退換貨須知
1.自105年1月1號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,因肉品冷凍冷藏食品屬消耗性商品,商品屬性特殊或有保存期限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中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退換貨申請,非商品瑕疵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
2.網站上商品會因使用螢幕及解析度不同,造成商品顏色呈現略有不同,圖示部分供參考值,請以食品實體為主
3.當您收到商品後,請立即檢驗,若商品本身有瑕疵及缺陷或因宅配過程中損毀、失溫、導致變質,需辦理退換貨,請於收到商品後24小時內來電或使用網站上的「聯絡我們」,並請將商品拍照存證及完整保留商品,本公司會派物流收回,並依客戶指示進行退換貨處理。
4.全晟海產出貨過程全程錄影存檔,當您收到商品後,請立即拆封,並使用裝箱內出貨明細,若商品有短缺或缺少,請您收到商品後24小時內來電或使用網站上「聯絡我們」告知,我們將盡快為您處理。
※無法退換貨之原因
1.因個人口感或料理方式上問題。
2.未附上原包裝盒.外包裝者,無法辨識其本公司商品者,公司不予接受。
3.因特別情況已註明無法退換貨之商品。
4.辦理退換貨時,請事先告知,若消費者未通知,自行將商品寄回,本公司將不予接受。
●「全晟海產」保有商品是否退換貨權力,但有義務告知消費者不退換貨之原因。